如果失業或退休了,符合勞保老年給付請領資格,但是暫時不請領,只要未滿65歲,就可以加入國民年金,而且以後可以同時請領勞保和國保兩份年金。
這幾個月,許多人為了「退勞保,加國保」,領了勞保一次金,如今後悔不已,事實上,依據法令,如果失業或退休了,只要暫時不領勞保老年給付,依據「有工作加勞保,沒工作加國保」的原則,即自然地被列入國民年金被保險人行列,不管以後領一次金或年金,都可領國民年金。
由於法令規定,如果在明年初勞保年金實施後,才領取老年給付一次金,而且年資超過15年,即不可以再加入國民年金,以致引發勞保一次金請領潮。但是,只要細究勞保年金和國民年金的規定,即知,所謂年資超過 15年,即不得再加入國民年金的「關鍵」─是在是否有「領取」這個動作,只要沒有「領取」即不受限。依據國民年金法規定,只要年滿 25歲至65歲,未領取其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,都可以加國民年金。
內政部社會司社會保險科科長姚惠文表示,不管勞工是因為任何原因離開職場,停止繳交勞保費用,通常都視為是「待業勞工」,依「有工作加勞保,沒有工作加國保」的原則,在沒有繼續繳費參加勞保時,即使年資超過15年,只要「未領取」勞保老年給付,一樣可以繼續加保國保。
姚惠文指出,國民年金老年給付有兩種計算方式,A式月投保金額乘以保險年資,再乘以0.65%所得的數額加新臺幣3千元;B式月投保金額乘以保險年資,再乘以1.3%所得數額。很多領取勞保一次金的人,著眼的是,如果在勞保年金實行前加入國保,以後請領老年年金給付,可以用A式計算,因此至少可以領取3千元。但是,如果「待業」而暫不領勞保老年給付,且同時加保國民年金,則以後勞保老年給付,若是領年金或一次金年資超過15年,則國民年金都只能領取用B式計算的金額,若領一次金的年資小於15年,則可適用A式。
(資料來源:工商時報記者陳雪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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