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存悌發表于《衛生與生活》
過猶不及,物極必反,世間萬事萬物都有這種規律。在惡性腫瘤的治療中,這種現象也許表現的更為明顯。所謂過度治療,即醫生給予患者的治療超過正常需要,其結果,常常事與願違,加重病情,給患者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傷害,甚至危及病人的生命。過度治療的原因很多,有醫生認知上的和經驗方面的不足,還有治療思想上的偏激等原因,更有經濟利益的驅使所為等因素。無論哪種原因,它對患者的傷害則是相同的。由於過度治療的危害常常不為人所知嘵,許多專家都在為此呼籲,筆者在這裏對此進行探討。
盲目手術如"捅馬蜂窩"
一位甲狀腺癌患者,6年做了7次手術,現在脖子下仍舊腫塊壘壘。手術非但未能控制住腫瘤,反而近乎瘋狂的的發展。這種情況,手術差不多等於一種惡性刺激,讓癌細胞變得瘋狂增長。
大多數癌症病人一發病就要求開刀,認為唯此才能挽救生命,這種認識是片面的。得了癌症是否都要做手術呢?外科手術確實是根治局部腫瘤的最佳手段,但那是相對於初期的沒有轉移的腫瘤而言。大多數病人在確診時腫瘤就已經發生轉移,這時單純切除原發病灶,而對轉移的瘤體則鞭長莫及,無法觸及,手術起不到根治作用,結果只會使病情繼續發展。有人統計,晚期癌症適合手術的不到20%,也就是說,大多數晚期癌症是不應選擇手術的。
象惡性淋巴瘤、多發性骨髓瘤以及甲狀腺未分化癌、炎性乳腺癌等腫瘤,由於其特殊性,壓根就不適合手術治療。一般而論,小細胞肺癌也不主張手術,因為該型肺癌惡性度高,多數在發病後就已有了轉移,手術沒有意義。
還有象鼻咽癌在我國屬高發腫瘤,規範作法一般首選放射治療,外科處理只是作為輔助性治療,不作為主要手段。統計表明,該病放療後5年生存率在50%左右。但是,現在有些醫生提出以手術為主的治療方法,先做手術,然後放療。據說這樣做可以減少放療劑量,提高治癒率。但是,中國醫科院腫瘤醫院的
還有一些生理結構複雜的腫瘤如胰腺癌、壺腹癌等,由於與其他組織廣泛粘聯,手術難度大,開腹後只好原模原樣的關上,等於白挨了一刀。弄到這種地步,顯然都不如不做手術了。武漢中南醫院的腫瘤專家
還有X刀、γ刀,現在很時髦,被宣傳為"不開顱"、"不動刀"的手術,是近年來新引進的腫瘤治療設備,但應用上都有限度,有其嚴格的適應症和禁忌症。現在有的醫院,不管適合與否,有無禁忌,只要是腫瘤,一概用上。成了"萬能治療機","收錢機",倒楣的還是患者,許多人身體遭受損害,經濟增加負擔,而且喪失了最佳治療時機。
術後放療在"幫倒忙"
一位患了鱗狀細胞癌的肺癌患者,手術後為了保險,聽從醫生叻告,又上了放射治療。一個療程下來,患者口幹得沒有一絲唾液,整天水不離口。不僅如此,每天還乾咳不止,用了各種藥物都不見效。一檢查,患了放療性肺炎,這是由放療引起的常見併發症,很難治療。
這也是十分常見的病例。眾所周知,肺癌發病率高據腫瘤笫一位,而非小細胞肺癌(主要指鱗癌和腺癌)則占了肺癌的大部分,因此可以說,它是最常見的肺癌類型。對於早、中期的非小細胞肺癌,給予手術治療是沒有疑問的。但現在常常進行的術後給予放射治療究竟有多大好處呢?中國醫科院腫瘤醫院的內科主任儲大同教 授認為,對於非小細胞肺癌患者,手術後放療及化療並不能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生存質量,他對術後放療持反對意見,並認為術後化療也不值得提倡。
為了說明問題,他介紹了兩組對比試驗,一組是單純手術治療,另一組是術後再加放療,每組各300例。結果,單純手術組的患者中位生存期是42個月,而術後加放療組的中位生存期只有27個月,這應該說是很懸殊的差距。還有,單純手術組的5年生存率是43%,術後加放療組的5年生存率則只有30%,差距更加明顯。本來以為,術後加放療效果會更好,1加1總該大於1吧?病人及其家屬滿懷善良的願望,但實際滿不是這麼回事。原因很簡單,放射線就如同沒有準星的槍,碰上癌組織要殺,碰上好組織一樣要殺。
放療不行,那麼,術後化療是否有益處呢?
化療可能會縮短生命
唐山煤礦有個礦工患了癌症,是個彪肥大漢,症狀並不明顯,自己騎著自行車去醫院看的病。住院後,上了化療,不到一個月死了。鄰居同事都為他惋惜,說要不上化療二年沒事。這也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。
在腫瘤過度治療的常見形式中,給人帶來傷害最多的莫過於化療了。筆者曾在"化療治癌存在嚴重弊端"(載本報
化療的著眼點是殺滅癌細胞。但是,迄今為止,還沒有一種專殺癌細胞不殺好細胞的化療藥物,就像放療一樣,不論是癌還是正常組織,只要碰上放射線都要射殺,不分青紅皂白,管你是癌細胞還是好細胞。因此化療不可避免的要敵我不分,傷及無辜。相當部分的病人未死于瘤,而死於化療,這樣的悲劇經常發生。
日本著名腫瘤專家近滕誠早就指出:"對於癌症,化療藥物只對10%的患者有意義,…實際上,90%的癌症,不管你下多大功夫改進治療方法,其生存率仍無法提高。"對化療較為敏感亦即有效的腫瘤主要是指部分白血病、惡性淋巴癌、多發性骨髓瘤、兒童尤文氏肉瘤、生殖細胞瘤以及小細胞肺癌等有限的若干腫瘤。而對於常見的、 多發的如非小細胞肺癌(鱗癌、腺癌)、肝癌、胃癌、鼻咽癌、宮頸癌、胰腺癌、甲狀腺癌以及發生轉移的食道癌、結腸癌等,世界衛生組織早已提出過指導意見,在其編寫的綱領性檔《國家癌症控制綱要》中明確指出:"對於該類腫瘤無有效的藥物。雖然某些表明可使腫瘤某種程度的縮小,但這種療效是如此輕微,以至於病人生活質量未必能有任何改善(除極少數例外),更有可能受到損害,用化療治療患第三種腫瘤(即上列癌症)的病人甚至會縮短他們的生存時間。"
既然"對於該類腫瘤無有效的藥物",用化療治療此類病人"甚至會縮短他們的生存時間"。若硬上化療顯然屬於過度治療。
美國著名腫瘤專家安德魯·韋爾曾經指出:"放療和化療是兩種粗暴的治療方法,用不了多久就會淘汰。" "要記住,放療和化療本身就會引起基因病變和致癌。可以預言,有一部分接受放療和化療的癌症患者,如果能長期活下去的話,將會出現其他類型的癌症,這是接受放療和化療的直接後果。"
最能說明問題的還是美國進行的一項研究。波士頓癌症研究所曾對917名晚期癌症患者進行兩種治療--攻擊性治療和姑息性治療的對比試驗,以便對比哪種方法更好。所謂攻擊性治療就是用化、放療對癌細胞進行消滅性攻擊;所謂姑息性治療就是就是放棄實質性治療如化、放療,僅給予對症性治療,說白了,就是發燒了打支退熱針,吃不下飯輸點營養液,疼痛時用點止痛藥等等。按說攻擊性治療是積極的治療,效果應該好;姑息性治療則顯得消極,效果應該差吧。結果卻出人意料,選擇攻擊性治療的病人其生存時間比姑息治療者要短,其死亡率比後者還高出60%。什麼原因呢?患者只知道攻擊性治療能殺滅癌細胞,不知道還能殺死好細胞,最後,未死於癌,而死於攻擊性治療。而姑息性治療儘管有些不作為的味道,但它也未傷及人體,效果反而優於前者。儘管如此,該研究仍遺憾的指出:"說服患者接受姑息治療,放棄攻擊性治療仍很困難。"
中醫藥治癌也要慎重
與化療相比,中醫藥作為天然藥物,其治癌有著安全、無毒副作用的獨特優勢。但是,如果過度治療,同樣存在著弊端。北京中日友好醫院的著名腫瘤專
最後應該指出,筆者舉出上述種種過度治療的弊端和危害,當然不意味著對各種治療方法的徹底否定。具有手術、化療、放療適應症的腫瘤病人,該怎麼治還怎麼治。關鍵是如果沒有適應症,還硬要治療就麻煩了。很明顯我們提請注意的是,避免不明不白的過度治療。"許多病人不是死于疾病,而是死於無知。"世界衛生組織早就指出這一點。
來源: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7iSf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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